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44.“摩西的岳父”表与神之真理联结的良善的源头。这从“岳父”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岳父”是指与真理联结的良善所源自的良善(参看6827节);“摩西”是指神之真理(6752, 6771, 7010, 7014, 7382节)。“岳父”之所以表示与真理联结的良善所源自的良善,是因为当“男人”表示真理时,“妻子”表示良善(2517, 4510, 4823节)。由于下文论述的主题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联结,好叫对真理的有序排列能由此在教会成员里面实现,所以要知道,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之间有这种区别:神性良善在主里面,而神性真理则从主发出。这就像太阳的火和这火所发出的光;火在太阳里面,而光则从太阳发出;光里面没有火,只有热。
此外,在来世,主就是太阳,也是光。在那里,太阳,也就是主自己是神性之火,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太阳是神性之光,也就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源头。这神性真理也含有神性良善在里面,尽管不像在太阳中那样;它被调节以适合在天堂被接受。如果它没有被调节以适合接受,天堂就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天使能承受得了来自神性之爱的火焰。一位天使会瞬间被焚毁,就像世上太阳的火焰若喷到一个人身上,这个人会瞬间被焚毁一样。
不过,任何人,甚至连天上的天使都不可能知道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如何被调节以适合接受的,因为它是一种无限对有限的调节;无限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远远超越有限所具有的一切理解力,以至于当有限的理解力试图聚焦于无限时,它就会坠落消失,就像有人坠入大海的深处并消失一样。主是天堂里的太阳,那里的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从它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就是聪明的源头(参看1053, 1521- 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9, 3341, 3636, 3643, 3993, 4180, 4302, 4408, 4409, 4415, 4523, 4533, 4696, 7083, 7171, 7174, 7270, 8197节)。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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